各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南通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详见学校通知文件要求。其中,近三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等相关荣誉称号者,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推荐评选申报。
二、推荐单位及指标
按照学校推荐指标测算办法,机关党委有6个指标,其中处级领导干部不超过3个。以党支部为推荐单位,每个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
三、评选程序
1.各支部要按照推荐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自下而上认真酝酿推荐候选人,切实做到公开推荐、民主评选、接受监督。各支部请于7月5日前发送电子文档至jgdw@ntu.edu.cn。联系人:唐新林,电话:85012060。
2.机关党委对各支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机关党委网站公示。
3.将机关党委推荐结果上报人事处。
机关党委
2023年6月29日
机关党委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南通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