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考核办公室、党校、机关党委是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的主管全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考核工作和机关各部门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党委组织部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根据校党委的部署制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和长远规划,拟定落实校党委决议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2.负责检查指导党的基层组织运行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优化组织设置,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4.负责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与标准,统筹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与管理监督工作。
5.负责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程序合规、账务清晰。
6.负责组织实施党内评选表彰,落实老党员、困难党员关怀帮扶,完善党内激励关怀长效机制。
7.负责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人用人机制,协助校党委合理使用和调配干部,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8.负责做好处级干部个人事项管理工作,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对违规干部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9.负责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10.负责有关党员、干部的政治审查工作、优秀毕业生的选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办公室
1.负责具体对接和协调完成省委对学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
2.负责根据省委工作要求,抓好传达、贯彻和落实,明晰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
3.负责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指导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督促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任务完成。
4.负责学校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推进实施和改进完善。
5.负责制定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方案,提出考核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指导专项工作组强化过程管理。
6.负责审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提出等次评定的建议。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校
1.负责定期召开党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党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分层分类开展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指导分党校工作,组织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4.负责党校高水平师资库和特色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5.负责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等开展理论研究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关党委
1.负责宣传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校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各部门的贯彻执行。
2.负责加强机关各党支部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党支部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3.负责积极推动各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负责抓好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负责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督促各部门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机关效能。
5.负责按照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6.负责指导机关分工会、机关团支部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负责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机关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