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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07 录入员: 龚一文 来源:

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机关党委根据相关要求成立由机关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等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和确定原则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各支部应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经研究,沿用2019年度机关年度考核工作办法,采取“向下取整、小数排序、指标累积”的原则,具体如下:

1.向下取整,各支部应参加考核人数乘以20%的整数为本单位评优人数的基本额度。

2.小数排序,即在机关党委总指标扣除整数测算指标后的余额中,依照取整后的小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当选。小数相同时,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并进行票决,得票多者当选。

3.指标累积2019年度超额使用的小数在本年度予以相应扣减,未使用的小数本年度累积使用。

三、相关程序要求

1.请各部门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开展年度考核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人事信息系统中的各项填报工作。

2.请各支部于20211月11(星期下午下班前,将《南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才租赁分类别填写,详见附件1)纸质表及电子档报送至机关党委。其中推荐为优秀等次的,备注排名顺序

3.请各支部于2021年3月3日前整理好本支部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送至机关党委。为方便归档,请各支部务必将以下人员年度考核表做好分类:

1)科级人员;

2)事业编制初定为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及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人员;

3)人事代理、人才租赁性质人员等。

 

附件1:《南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2: 机关党委各支部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积分情况统计表

 

    机关党委

                                       2021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