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组织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08 录入员: 龚一文 来源:

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争先创优,为加快实现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条件及重点

(一)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强,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2.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新时代党员新形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须是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善于做群众工作,坚守岗位,默默奉献,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须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二)推荐重点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此次推荐表彰工作要向基层一线党组织倾斜,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党员倾斜,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严掌握。

二、推荐名额及范围

(一)推荐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全校拟表彰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7个左右,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拟表彰党支部19个左右,各单位可按党支部数的5%计算进行推荐(采用“进一法”,即:支部数乘以5%后的数值小于等于1的可申报一项,支部数乘以5%后的数值大于1小于等于2的可申报两项,以此类推)。

2.优秀共产党员: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按本单位教职工正式党员数的4%推荐候选人。各学院党组织推荐1名学生正式党员为候选人(如学生正式党员超过200名,则可推荐2名候选人)。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拟表彰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及学校党务部门专职党务工作者10名左右,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拟表彰基层党支部书记19名左右,名额计算方式同先进基层党支部。

(二)推荐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我校所属的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基层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我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

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及以上同一类型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推荐评选。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以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为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各单位要按照推荐要求,组织所属党支部自下而上做好推荐工作,所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进行相关公示。

(二)推荐单位负责填写《南通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南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南通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推荐汇总表》,并于510日中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zzk@ntu.edu.cn

(三)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学校党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类评选。

(四)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五)在此基础上,推荐上报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

 

附件:

1.南通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2.南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教职工)推荐表

3.南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推荐表

4.南通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推荐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8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