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了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毕业生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学校将继续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省内接转通过系统完成,不再单独开具纸质介绍信。接转到省外的,系统内完成接转的同时,导出党员登记表打印盖章后,由南通市委组织部接转到省外。
2.请各单位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一中的每一表的每一项,为便于准确填写介绍信接收单位的名称,请学生本人事先与接收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转入),正确填写组织关系转入地并签字确认,以免在接转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请于6月12日前将附件一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3.各单位系统信息员根据填报的办理单(附件一)于6月12日前在系统内发起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学校将第一时间完成电子接转审批。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除系统内接转组织关系外,需单独导出本人的党员登记表,并由各单位盖章汇总后于6月12日下班前送交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报市委组织部接转。
4.对个别因特殊情况需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原基层党组织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基层党组织同意,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后,可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基层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原则上需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组织关系转出,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5.各单位要认真清点、整理和审阅毕业生党员的归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政审材料等),检查有无错漏笔误,及时更正,预备党员考察表上要填写最后一次考察意见,并督促整理毕业生档案的同志将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完整地装入《入党材料袋》后再放入个人学籍档案袋中,同时做好交接签收工作,以防疏漏。对毕业前夕已经列入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其入党申请书和培养考察相关材料也要装入入党材料袋中,体现母校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
附件一:《组织关系办理单》及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