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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党务工作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04 录入员: 龚一文 来源: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5年10月18日)、《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14〕38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6月11日)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经学校党委同意,学校党校拟于近期举办党务工作负责人培训班。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基层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培训对象

学校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以及党务部门、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论述及在第二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讲话精神

2. 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党建工作者的使命

3. 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与我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4.《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5.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主要采取个人自学、专题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五、培训要求

1.参训人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参加培训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准时参加集中学习。平时认真自学,做好读书笔记。

2.参训人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次集中培训,均需签到。

3.参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学校党校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和学习心得体会,并将电子文本发送tddx@ntu.edu.cn。

4.培训结束后,完成培训要求的人员将获得由学校党校颁发的培训证书,所学学时计入培训档案。


组织部、党校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