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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协商民主要重视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
发布日期: 2019-06-04 录入员: 龚一文 来源:

无党派人士在推进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优势

无党派人士为我国协商民主的创立发展作出历史性贡献。在党带领人民探索协商民主的进程中,无党派人士始终是重要参与者、实践者。抗战时期建立的“三三制”民主政权中,无党派民主人士李鼎铭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提出“精兵简政”的著名议案。新政协召开、“协商建国”的成功实践中,郭沫若、张奚若等无党派民主人士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积极贡献,无党派民主人士成为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无党派人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为协商民主制度发展完善作出重要贡献。

无党派人士参与协商民主具有制度性优势。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力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一起,构成这一制度的主要参与方面。世界上很多国家也存在无党籍身份政治家,但往往处于边缘地位,缺乏制度保障。我国明确为无党派人士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提供制度支持,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性、真实性的体现。一大批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领导干部,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无党派人士参与协商民主具有得天独厚的人才智力优势。无党派人士人才众多,在开展协商中拥有独特优势,具体表现为“三个适应”:一是无党派人士分布领域的宽广性适应协商议题的广泛性。民主协商的议题多样,涉及大政方针和国计民生各方面,无党派人士分布广泛,各行各业都有人才。二是无党派人士的人才高端性适应协商议题的专业性。无党派人士中专家大家名家荟萃,为深入协商提供了重要人才支撑,比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无党派院士占党外院士总数的58%。三是无党派人士的人才富集性适应协商议题的耦合性。把不同领域的无党派人士聚集起来协商研讨,有利于复杂问题的解决。

发挥无党派人士在协商民主中作用的几个关键

统战部门应根据协商民主的要求,完善相应制度机制,为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创造条件。

提高能力素质是前提。协商民主的目的是集思广益、凝聚智慧、达成共识,这对协商主体的能力素质提出了要求。在构建协商民主大厦的进程中,既要努力扩大无党派人士参与协商的机会,更要创造条件提高其协商能力。从统战部门的角度看,要将人才的发现与培养作为重点,扎扎实实地抓好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创新无党派人士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机制,培养层次清晰、领域广泛、素质优良的代表人士,选拔出一批协商议政的行家里手,为有效参与协商民主打下基础。

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是关键。无党派人士散落于各行各业,参与协商民主又涉及诸多环节,统战部门必须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协商的重要前提是信息掌握的平衡,在实践中党外人士往往由于情况不清限制了作用发挥。统战部门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拓宽沟通渠道,及时通报情况,尽量消除信息不对称。二是凝聚群体智慧。通过统战部门牵头,把无党派人士召集起来,把智力集中起来,提高建言的质量。三是反馈协商成果。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被采纳,应及时通知无党派人士。采纳的予以表扬感谢,以适当形式告知其单位,不采纳的应做好解疑释惑,使无党派人士的建议有回音、有反馈,激励其积极参与协商。

完善协商制度是重点。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是根本。一是完善无党派人士参与协商的工作机制。应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无党派人士参与党外人士协商会、谈心会和座谈会等,在扩大参与范围和提高建言质量上下功夫。二是完善无党派代表人士个人或群体直接向中央或同级党委提出建议的制度,建立工作办法,形成制度化的“直通车”。三是拓宽协商渠道,可选择若干部门特别是与知识分子联系较紧密的部门,作为无党派人士群体的对口协商单位,定期开展协商,持续跟进工作。四是创新协商方式。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中,可依托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或专门建立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组织,提出高质量建议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

依托工作载体是保障。无党派人士没有自身组织,开展协商工作,需加强统战部门工作力量,帮助搭建载体。一是社团载体。组织无党派人士参与协商民主,应注意发挥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社团作用,凝聚共识和智慧。二是活动载体,如考察调研、论坛等。中央统战部连续多年组织无党派人士集体调研,形成完整工作机制。苏浙沪三省(市)每年举办联合论坛,为长三角的发展献计出力。三是自发组织。一些无党派人士兴趣相投,自发围绕特定问题开展研究。对此,统战部门可给予支持,协助报送成果。同时应鼓励无党派人士在自己所联系群众中开展协商,听取意见、集思广益,这有利于提高其代表性,也有利于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对构筑我国广泛多层次协商民主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统战部门要切实支持无党派人士参与协商民主

在支持无党派人士参与协商民主中,统战部门既要积极组织当好牵头人,又应相对超脱做好协调者。实践中应做到几个结合:

内部协商与外部协商结合。内部协商是指无党派人士群体内部围绕特定议题开展协商,外部协商指无党派人士作为参与方参加协商民主实践。内部协商是外部协商的基础,也是外部协商的重要前期环节。在参与外部协商前,应以内部协商凝聚无党派人士智慧。内部协商一般有两种思路:一是组织同一或相近领域的无党派人士协商,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单一议题;二是组织不同领域的无党派人士协商,适用于综合性议题。

维护氛围与把握方向结合。为提高协商效果,在组织内部协商或协助党委召开协商会时,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一是参与的平等性。协商民主需要实质性平等机会与影响力,因此平等的地位、自由的表述是协商民主的灵魂。无党派人士身份独立,应注意尊重其参与的平等性。二是议题的集中性,确保协商自始至终围绕议题进行,不偏离主题、不分散焦点,提高协商效率。三是协商讨论的互动性。协商要真正“商”起来,就要有来有往、密切交流,实现良性互动。

政治参与与政治引导结合。协商的过程既是达成共识的过程,也是政治引导的过程。一要引导无党派人士正确认识形势、看待问题。通过介绍情况、补充信息,形成理性客观的协商氛围。二要在协商中锻炼无党派人士能力。可请代表人士担任有关议题的主持人,提高组织协调能力;鼓励无党派人士各抒己见,锻炼表达技巧;组织不同形式的协商活动,锻炼其合作共事能力。三要加强对无党派人士思想情况和协商能力的了解,做好培养遴选工作。

(作者:殷健康 中央统战部六局 原载《中国统一战线》 2015-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