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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大委〔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19-06-03 录入员: 龚一文 来源: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05〕18号)、《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6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我校统一战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校统战工作的地位与作用  

    1、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相对集中,汇集着党外各方面代表人物,是统一战线培养、选拔代表人士的源头和重要基地。做好高校统战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高校统战工作是高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学校建设发展的内在需要。高校的党外知识分子大多工作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第一线,是高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了解他们的情况、反映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进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应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优势,把各方面力量与智慧凝聚起来,积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依法治校,保证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作出贡献。 

二、高校统战工作的范围  

    3、高校统战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同胞及在高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台湾同胞及其亲属(包括在大陆定居的台胞和就读的台湾学生),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 

三、我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4、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工作。贯彻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政治领导,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5、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对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要加大选拔培养力度,形成相对稳定的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统战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鼓励他们为学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6、切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政策,密切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积极发现和培养党外重点人才,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7、重视留学人员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广泛团结广大留学人员,吸引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培养和举荐留学人员中的党外人士。增强服务意识,为留学人员排忧解难,为他们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注意研究和反映留学人员的真知灼见。 

    8、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人士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积极团结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坚持宗教活动在宗教场所进行,禁止在校园内进行传教和其它宗教活动。要妥善处理各种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要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  

    9、积极开展台港澳和海外统战工作。以多种形式加强同台湾同胞和在大陆居住台胞的联系,扩大学术和文化交流。对台交流交往中的宣传教育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要通过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和人员往来,加强与港澳文化教育界人士的合作与联系。要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0、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党委组织部、统战部与各基层党组织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培养、举荐党外代表人士的机制。按照“注重培养、促进选拔、备用结合、形成规范”的原则,在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中,逐步建设一支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队伍。教职工代表大会、特邀监察员等组织中要保持适当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积极向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各人民团体推荐党外人士,参与选举或安排他们担任有关领导职务。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为党外代表人士的锻炼成长创造条件,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政府咨询机构等成员的工作。       11、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优势,结合新形势下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统战理论和政策的研究。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校的指导地位,积极鼓励理论创新,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影响。做好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  

    12、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和分析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鼓励和引导他们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鼓励和引导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深入实际服务社会,锐意进取与时俱进,艰苦奋斗乐于奉献;鼓励和引导他们将实现个人价值与促进学校跨越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  

四、加强统战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13、坚持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的制度。通过双月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召开邀请学校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就学校发展的重大决定或涉及面广泛的重要举措的出台和调整,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逐步形成征求意见和意见处理反馈机制。  

    14、健全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文件和邀请他们参加重要会议的制度。要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向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党外干部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学校发到学院一级的文件一般应发给民主党派校级组织。学校举行的重要会议和活动,视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15、完善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与党外代表人士保持经常联系,主动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朋友,沟通思想,增进共识。统战部要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妥善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  

    16、建立和完善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积极支持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优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开展服务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社会活动。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统战方面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应给予适当的补贴。对现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常委、省政协常委、学校民主党派主委、侨台联主要负责人,按上级规定给予电话费补贴。  五、切实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17、高度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听取统战部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统战工作。  

    18、健全统战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学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统战工作的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19、为统战工作开展提供物力和财力支持。学校将统战工作经费列入经费预算;切实为民主党派组织、侨台联等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团体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20、进一步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思考型、民主型、创新型、实干型”的高素质统战干部队伍,把统战部建设成为深受党外人士欢迎的团结之家、民主之家、温暖之家。各学院、直属单位要明确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分管统战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设统战委员,负责本单位统战工作的正常开展。要采用多种形式,努力加强统战工作培训。   

    21、认真办好社会主义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培养统一战线人才的重要阵地。要针对我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开展教学培训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主题词:统一战线 工作 意见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统战部。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