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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08 录入员: 龚一文 来源:


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我校与地方科技人才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对接,根据《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苏组通〔2016〕19号)和《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9〕10号)精神,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和范围

本次省人才办下达我校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计划的推荐名额为11人(含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申请延任人员),其中1人为团长推荐人选。选派范围主要为各学院、直属单位、党政部门、群团组织。

二、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

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高校、科研院所人选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职务,或优秀在读博士生或博士后人员。

(二)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团长人选一般为正处职干部。

三、岗位安排

坚持岗位人选“双公开”,即岗位需求信息向选派单位公开,人选基本信息向接收单位公开。科技镇长团团员一般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职务。具体根据各地岗位安排,任职从2019年7月起,时间为1-2年。科技镇长团团长任县(市、区)副县(市、区)长职务,任职从2019年7月起,时间为2年。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严格遵照《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同一团一般只安排同一单位选派的1名成员。同时,结合干部队伍与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对照人选条件和岗位需求,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接受组织挑选,并于5月10日前将《南通大学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申请表》(需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和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第十一批申请延任第十二批的人员需提交的《延任申请表》,报送党委组织部(主校区逸夫6号楼411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zk@ntu.edu.cn。党委组织部负责扎口实施相关联络对接工作,并将对相关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集中进行网上填报,开展双向选择。

 

附件:

1.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岗位安排表

2.南通大学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申请表

3.延任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岗位安排表.docx

附件2:南通大学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申请表.doc

附件3:延任申请表.doc